中国农工民主党广州市委员会联络员工作制度
时间: 2023-12-18 点击: 13835 次
来源: 本单位
联络员是市委会派出与基层组织联络的机关干部。为规范联络员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是传达农工党中央、省、市委会的有关决议和决定,反映所联系基层组织的情况、意见和建议,推动并协助基层组织落实工作任务和开展各项工作,发挥参谋、服务、协调和联系作用。
二、联络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政策水平以及道德修养,树立良好形象。并在参加基层组织活动中,做好正确舆论导向工作。
三、联络员原则上需参加所联系基层组织的组织生活,了解并掌握基层组织及成员的信息、思想政治和工作动态,及时向市委会汇报基层组织活动情况;及时收集成员的学历、联系方式、住址、工作职务、社会职务等变动情况在“广州农工党务工作平台”登记;同时对所联系的基层组织活动信息,及时在“广州农工党务工作平台——委员履职情况——联系基层和工作机构”中登记市委会班子成员、常委、委员的履职情况。
四、联络员要配合市委会做好基层组织建设和组织发展等工作,对所联系基层组织的骨干人选发表意见,提出建议;要密切与基层组织班子成员的联系,协助基层组织班子成员做好班子队伍建设,督促落实分工,加强合作;要协助基层组织发现和培养骨干党员,做好代表性人士队伍建设。
五、联络员要与所联系基层组织的成员保持经常的联系,建立良好的组织情谊。遇成员生病或不幸去世,要关心慰问。
六、联络员要按照《市委会成员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指导所联系的基层组织进行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七、联络员要积极维护成员合法权益。当成员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向市委会反映,取得组织的支持。
八、完成市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