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在全党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落实《中国农工民主党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农工党中央决定在全党举办“中国梦·农工情”演讲比赛。现将有关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2月至6月
二、组织领导
“中国梦·农工情”演讲比赛由农工党中央主办,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具体承办。各省级组织负责本省演讲比赛的组织协调、预赛选拔等工作。
三、主题内容
演讲内容要紧扣“中国梦·农工情”的主题,要围绕激发广大党员的爱国之心、报国之志,强化对自身责任和参政党使命的认识,增强广大党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这个主旨,演讲者要阐明个人“加入农工为什么?历史责任是什么?我为圆梦做什么?”充分阐述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捍卫者的责任。
四、参赛要求
1、演讲题目可自选。演讲内容必须紧扣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内容积极向上,主题明确、深刻,观点正确、鲜明,宣传正能量,弘扬主旋律。
2、演讲时间为10分钟以内,要求脱稿演讲。
3、选手着正装,讲普通话。
4、党员个人或者基层组织代表均可参赛。
五、程序步骤
演讲比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环节。
1.预赛由各省级组织举办,每省选拔1-3人推荐至中央参加决赛。
2.决赛拟于6月份在农工党中央机关举行。中央组成演讲赛评审小组,从各省推荐的选手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拟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0名。
六、评分标准
1、内容(40分)
(1)主题突出,贴近实际,富有真情实感。
(2)材料真实、典型、新颖,符合演讲主题。
(3)结构完整、层次分明,具有较强逻辑性,构思巧妙。
2、表达(40分)
(1)语音规范、吐字清楚。
(2)表达自然流畅,节奏张驰符合思想感情的起伏变化,具有感染力。
3、台风(20分)
(1)仪态大方自然。
(2)服装得体,整体印象良好。
七、比赛奖励
1.中央为获奖选手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
2.拟从一、二等奖获得者中抽调选手,组成“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演讲团”,参加农工党中央于7月至10月举办的“中国梦·农工情”巡回演讲活动,赴各省巡回演讲。
3.获奖者演讲稿将集结出书,作为农工党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参考读物。
八、其他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本次演讲比赛是我党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重要举措之一,各省级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要积极配合中央,做好演讲预赛的选拔等各项工作。
2. 增强活动实效性。注重学习与实践相结合,要以“中国梦·农工情”演讲比赛为抓手和契机,引导广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农工党十五大精神,真正推动在全党掀起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热潮。
3. 总结活动经验。各省级组织要重视总结活动经验,把演讲比赛活动做得好、学习实践活动形式多、党员积极参与热情高等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总结推广,并报告中央。
九、报名方式:
通过电话报名,并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