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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行政会议议事规则

时间: 2011-07-25   点击: 25044 次    来源: 本单位

为发扬民主,实行集体领导,研究布置工作,特制定本规则。

 

一、会议由主委、专职副主委、秘书长和机关中层干部组成,秘书长主持会议。

 

二、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必要时临时召集。

 

三、会议的任务:

1、传达、学习上级组织重要会议精神;
2
、贯彻执行领导班子指示,研究落实措施;
3
、研究机关重要日常会务工作;
4
、听取处室工作汇报,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5
、布置近期工作;
6
、督促检查处室工作执行情况;
7
、通报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8
、处理其他需经行政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

 

四、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民主讨论,集体研究。重要事项须表决通过。


五、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人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